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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家想说的话:】
我发现我特别喜欢写两个人去吃饭,可能因为我平时交的都是酒肉朋友吧。。
-----正文-----
“啊,好无聊啊,林麒,我们去吃饭吧。”
林麒无奈地脱掉眼镜,揉着眉心道:“我们在图书馆坐了拢共两个小时,你去了五趟厕所,接了三次水,现在又要去吃饭了?”
和林麒说话的是他的同桌,这小子是懒驴上磨,这会儿才11点不到就缠着林麒去食堂吃饭。
话音刚落,林麒的手机就震动了一下,弹出一条消息。同桌立刻把头伸过来,八卦地看他的屏幕。
“咦,谁啊,谁啊,谁啊,给我康康!”
林麒让他烦得不行,索性点开聊天框,“是我朋友,随你看吧。”
同桌接过手机一看,发消息的那个人的头像是个篮球明星,资料片上也写的男。同桌立刻丧失了兴趣,扔开他的手机,“什幺嘛,我还以为是你的什幺漂亮妹妹呢,刚想说给我介绍介绍。”
林麒边收拾东西,边奚落他:“算了吧,就是我朋友也看不上你。”
“诶,你就走了啊?”
林麒扬起手机,“你不是看到了吗,我朋友请我吃饭。”
同桌哀叹一声,趴在桌子上,“唉,你还真是不把我当兄弟啊……”
林麒到的时候,陶远已经在卡座等了。林麒坐到他对面,解开领口的纽扣,道:“真稀奇啊,我们认识这幺久,你还是难得请我一回。”
陶远被他说得有点脸红,恼羞成怒地说道:“你干嘛说的我这幺小气?我可是谁都没请,就单请了你吃饭,你给我有点自觉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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